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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怒批:“最低價中标”不改,何談工匠精神、中國制造!
發布時間:2021-08-19 浏覽量: 1523 文章來源:PPP研讨公衆号

       《人民日報》曾兩次發文诟病“最低價中标”,實為罕見!建設工程質量因“最低價中标”問題頻發,使得整個行業怨聲載道,也在給業内人士敲響警鐘:“最低價中标”原則一天不變,行業就很難有什麼工匠精神,更不要說什麼中國品牌!”

       《人民日報》發文《質量應是企業立身之本(一線視角)》,首次诟病最低價中标。

“在招投标中,低價就能中标,造成大家不比質量,隻比價格低。”在不久前開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産品質量法執法檢查中,一些企業主抱怨,目前,一些地方在招投标中存在的“低價中标”現象,已經成為企業提升産品質量的突出障礙,亟待治理和規範。

       一般情況下,按照市場規律,招投标中的投标價或中标價不得低于成本價。然而在現實中,部分招标單位在招标環節忽視質量要求,唯價格論,造成中标價低于甚至遠低于成本價。這些以低于成本價中标的企業,為獲取利潤,隻能在原材料采購、生産制造等方面壓縮成本,以犧牲産品質量來彌補虧損,從而出現“劣币驅逐良币”現象。

       在執法檢查中,一家曾經獲得過“政府質量獎”的線纜企業直言:生産企業沒有利潤空間,被逼得偷工減料,突破底線。事實上,因低價中标導緻産品質量不過關,甚至釀成安全事故的案例,并不鮮見。

       “低價中标”現象之所以出現,和法律法規執行不嚴、監管機制不完善有一定關系,而從根源上講,是鼓勵優勝劣汰的競争環境不足導緻的。當有的企業每年拿出很多利潤來搞研發、創新,提升産品質量時,個别企業靠偷工減料、假冒仿制也能同台競技,甚至競争成功。

       長此以往,就沒有企業願意花精力搞研發和創新。這不僅嚴重擾亂了市場經營秩序,對整個制造業也是一個打擊。解決之道,自然是進一步完善市場環境,讓企業拿産品質量說話,讓過得硬的産品叫得響、站得穩,從而為制造業大國打下産品質量的基礎。

       令人慰藉的是,在今天的中國市場上,靠偷工減料甚至假冒僞劣來獲利,空間正日益逼仄。一方面,目前,随着監管部門從标前、标中到标後的全流程監管,招标投标活動逐步規範化,通過低價中标進而謀求灰色利益的可能性被大大降低。相反,一些低價中标的企業經常由于利潤極低,造成交期延遲,且無法保證質量,讓招标方付出了更高的代價。

       在工程領域,有人将這一現象戲稱為“餓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業主”。另一方面,随着中國制造業的整體轉型,在産品質量上不願意投入的企業,生存也将愈發艱難。我們應該順應和把握好這一有利于提升産品質量的趨勢,使現行法律規定更具可操作性,維護優勝劣汰的市場規則,使守法企業一路綠燈、違法企業處處受阻,讓企業主動對産品負責、對消費者負責、對社會負責。

       質量是企業的立身之本。我國産品質量法也規定,企業要承擔産品質量的主體責任。提升産品質量歸根到底要靠企業自身,隻有一件件産品都有質量、一家家企業都以質量為目标,經濟發展才更有質量。

       當前,中國市場正在實現消費升級,産業結構正悄然發生變化,高端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将成為産業投資的熱點。這些領域的競争将更加激烈,對質量和品牌的要求會更高,隻有堅持以質量為本,把質量問題上升到價值觀和現代企業理念的層面來認識,我們才可能後來居上,确立自身在國際競争中的優勢。

       《人民日報》再次發文《最低價中标,該改改了》,直言最低價中标該改改了。

       “一些地方的招投标制度可謂‘簡單粗暴’。隻要‘最低價中标’原則不變,就很難有什麼工匠精神、百年老店!”四川仟坤集團副總裁周述軍說。

       記者近日在江蘇省的蘇州和無錫、湖北省的武漢和宜昌、四川省的成都和德陽,對3省6市的100多家實體企業進行調查時發現,“最低價中标”成為企業集中诟病的問題。

       多位企業負責人表示,一些地方和國企招标采用“最低價中标”,這種“重價格、輕質量”的指揮棒,不符合新發展理念,阻礙了中國經濟轉型升級。

 

一、危害大

 

       容易導緻優汰劣勝,埋下安全隐患,影響企業創新的積極性。

       “原料一噸8000元,可項目中标價格居然隻有六七千元,結果往往是造假的勝利,做優的出局”

       一套自動售檢裝備,中标價居然比制造成本還低30%。這不是天方夜譚,而是讓不少企業無奈的招标現實。

       “現在很多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由政府或大型央企牽頭招标,往往是最低價中标,壓價非常嚴重。本來每個車站的模塊成本應該是500萬至550萬元,但是中标價格居然隻有350萬元。從設備集成商到材料供應商,壓力都非常大。” 國内份額最大的城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設備供應商——蘇州雷格特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袁鑫說。

       企業反映,許多國企和地方政府的招标項目都采取“最低價中标”原則。然而,“最低價中标”這根指揮棒危害甚大。

       ——“最低價中标”助長以次充好,導緻産品和工程建設質量下降,優汰劣勝。

       “很多地方招标,原料一噸8000元,可項目中标價格居然隻有六七千元,很多正規企業根本沒辦法做,結果是造假的勝利,做優的出局。”四川國光農化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何颉說。

       袁鑫也表示,國内招标壓價嚴重,可産業鍊上每個環節都還要賺錢,因此上下遊企業都在千方百計挖掘“價格低廉、質量過得去但不是特别好”的産品來投标。武漢長興電器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衛紅坦言,“最低價中标”往往就是犧牲質量來賺錢。

       ——“最低價中标”極易引發偷工減料,甚至埋下安全隐患。

       西安地鐵爆出“電纜門”事件,劣質電纜竟然在多地地鐵投标中暢行無阻。“奧凱電纜的中标價已經嚴重低于成本,可它中标肯定是為了賺錢,那就隻能偷工減料了。” 特變電工(德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嚴昌龍說。

       東方電氣集團東方電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曾小平說,“沒有哪個企業願意參與‘最低價中标’,但是現在市場環境被擾亂了,産業鍊從下遊向上遊惡性傳導:不壓價,中不了标;中了标,産品質量往往下降。”

       ——“最低價中标”影響企業創新研發的積極性。

       成都百裕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财務經理郭堯堯表示,“最低價中标”對于創新型企業很不利。“我們研發費用高,定價自然就高,盡管藥效好,但是招投标上非常吃虧。”

       江蘇雙良集團有限公司财務總監陳強表示,“最低價中标”很少考慮投标企業的産品質量,更不會去考慮技術水平如何。“我們曾去浙江競标一個項目,招标方就要求是‘最低價中标’,根本不要求品質和運營。這樣的招标制度,怎麼能有轉型升級?又如何鼓勵企業投入創新?”

       “包括‘最低價中标’在内的壓價競争危害非常大,擠壓的不僅是企業效益,也是持續創新的投入空間。” 四川日機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部經理張智說。

 

二、為何風行

 

       擔心“說不清”,規避“履職風險”,導緻一些地方傾向于“最低價中标”。

       “招标方普遍認為,價格低不犯錯誤”

       那麼這個企業“人人喊打”的“最低價中标”,從何而來呢?

       “最低價中标”的法律依據是《招标投标法》。我國《招标投标法》規定,中标人的投标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标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标準;(二)能夠滿足招标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标價格最低;但是投标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此外,《評标委員會和評标方法暫行規定》第二十九條也明确規定:“評标方法包括經評審的最低投标價法、綜合評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标方法。”

       從以上法條可以看出,我國實施的評标方法并不唯一。那麼,為何在實際操作中,價格往往成為評标的唯一要素?

       ——擔心“說不清”“犯錯誤”,規避“履職風險”,是一些地方和企業傾向于“最低價中标”的重要原因。

       “大家都痛恨‘最低價中标’,可是産業鍊上每一環都在搞‘最低價中标’,因為你不搞低價,審計可能會審你!現在大力反腐,誰敢采購高質但高價的?雖說這完全是兩回事,但别人都是‘最低價中标’,就怕咱有時候說不清啊。”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王平說。

       張智也表示,盡管現在政府采購隻重視價格有客觀原因,即産品質量隻有使用起來才能檢驗,但更重要的還是“招标方普遍認為,價格低不犯錯誤”。

       ——市場質量監管缺位、不到位,也是“最低價中标”大行其道的助力。

       從招标到中标,從施工到竣工,我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可謂全覆蓋。但依然有一些僞劣産品能“一路暢通”,這往往與執法不嚴或懲處力度較低有關。

       嚴昌龍介紹,很多産品,例如電纜的質量檢驗檢測并不難,但像奧凱這樣的劣質産品卻能拿到質量監管部門的合格報告,說明有關部門質量監管還有漏洞,執法力度還不夠。“無論哪種評标方法,送檢和抽檢必須嚴格執法,市場的公正和監督不能缺位,否則就會劣币驅逐良币。自從奧凱電纜出事後,質監部門加大了抽檢力度,我們周圍很多不合規的小企業馬上就關門了。”

       ——招标方過于強調成本而忽視質量,也導緻招标的天平傾向于價格。

       盡管法律文件等對招投标的各項指标都做出了規定,但技術等指标的優劣很難在使用前評判,隻有價格最易分出高下。為了最大程度節約資金,提高效率,一些工程在招标中故意忽視“能夠滿足招标文件的實質性要求”這個條件,将低價作為最高标準。即使發現投标人報價過低,也不啟動價格認定程序,導緻投标人不計成本地惡性競争。

       “招标法明明要求價格不能低于成本,為啥會有人虧本競标?因為沒有人去核算合理成本。”王平說。

       嚴昌龍透露,我國普遍采用“最低價中标”,有一個客觀原因就是招标方對招标産品性能并不了解,隻能談價格。“我們競标一些國外或外資企業的項目,招标方會對産品原材料配比、産品結構等進行詳盡要求,甚至根據你的設計圖進行議價,優質優價,而國内這樣的招标很少。”

 

三、不應延續

 

       企業建議,在産品招标中,修改“經評審的最低投标價法”,防範惡意低價投标。

       “要鼓勵企業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精’的創新之路,政府采購應逐步改變‘最低價中标’模式”

       企業一緻表示,“最低價中标”影響正當競争、降低産品質量,已經成為振興實體經濟的障礙。它不僅不利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不利于實施質量強國、品牌興國等國家戰略,還會埋下重大安全隐患。為此,企業建議應盡快取消商務标“唯低價是取”和“最低價中标”模式。

       “中國人常強調價廉物美。其實,中國制造到了現階段,更應強調工匠精神。精心打磨的産品,投入那麼多,怎麼可能是低價的呢?要強調優質優價,不要再延續‘最低價中标’的傳統。” 無錫江南電纜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夏亞芳說。

       調查中,多位企業負責人建議,我國應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在産品招标中,修改“經評審的最低投标價法”模式,采用“經評審的平均投标價法”;其次,要形成行業成本價格體系,防範惡意低價投标;最後,還要建立誠信體系,健全失信懲罰機制。

       “如果繼續拼價格,中國制造在國際市場上是不會有話語權的。要鼓勵企業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精’的創新之路,政府采購應逐步改變‘最低價中标’,給全社會釋放積極信号。”四川科新機電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濤說,如果以政府和國企主導的招投标繼續沿用“最低價中标”,可能會逼着制造業走外延性擴張的老路。

       企業還建議,在招标過程中,應當嚴把市場準入關,健全市場出清機制。對于發生過嚴重質量、安全事故和嚴重投标失信、履約失信、行賄受賄行為的投标人,以及違法違規的檢測機構和人員,要依法作出嚴肅處理,限制其進入招标投标市場和監管領域。與此同時,也要完善政府招标過程中的追責機制,一旦發現質量問題,即便是最低價,也應對招标方責任人進行追責。

       “像我們專門做高精尖産品的企業很難參與政府招投标,因為一些地方和國企在采購中,隻要滿足基本使用要求,往往更偏向于價格。可是如果是自己家裡裝修采購,我們會忽視質量、優先選擇最低價的産品,還是優先選擇質量、功能最好的,再考慮價格呢?這還是個責任問題。” 四川西加雲杉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鄭新蜀說。

       2017年7月,财政部印發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标投标管理辦法》,該《辦法》提出:評标委員會認為投标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标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産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标現場合理的時間内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标委員會應當将其作為無效投标處理。該辦法已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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